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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試控股技術研究院魯工為您講解:調頻串并聯諧振成套試驗裝置(電力院)
ZSBP-540kVA/270kV變頻諧振試驗裝置
試驗數據保存,可即時打印試驗數據,也可將數據保存以備下次打印。
參考標準:DL/T 849.6-2016,DL/T 474.4-2018
變頻諧振試驗裝置:變頻串聯諧振耐壓試驗裝置采用了調節電源的頻率的方式使得電抗器與被試電容器實現諧振,在被試品上獲得高電壓大電流,是當前高電壓試驗的一種新的方法和潮流,在國內外已經得到廣泛的應用。
變頻串聯諧振耐壓試驗裝置組成部分:變頻電源主機、激勵變壓器、電抗器、電容分壓器、補償電容器、測試附件組成。元器件(純進口):功率器件:德國英飛凌,模塊:日本富士IGBT,芯片:英特爾等
技術參數及功能描述
設備遵循標準
為了防止電擊,接地導體必須與地面相連。在與本產品輸入或輸出終端連接前,應確保本產品已正確接地。
數據查詢功能,根據試驗日期查詢以往的試驗數據。
采用了專用的SPWM數字式波形發生芯片,頻率分辨率16位,在20~300Hz時頻率細度可達0.1Hz;采用了正交非同步固定式載波調制方式,確保在整個頻率區間內輸出波形良好;功率部分采用了先進的IPM模塊,在小重量下確保儀器穩定和安全。
1、技術參數
? 輸入電源:
電壓: 380/220V±10%
頻率: 45/65Hz
? 輸出電壓:0-500V;
? 輸出波形:正弦波
? 頻率調節范圍:30-300Hz
? 頻率分辨率:0.01Hz
? 頻率穩定度:0.1%
? 頻率步進值:5Hz,1Hz,0.1Hz,0.01Hz
? 電壓分辨率:0.1kV
? 電壓測量精度:1.5%
? 電壓步進值: 1%,0.5%,0.1%,0.01%
? 運行連續工作時間:60分鐘
串諧計算
為了用戶更好更快的完成試驗,多用計算公式可以節約時間和少帶設備
注意事項及常見問題
1、高壓試驗請注意安全,嚴格按照高壓試驗的規范來操作。檢查/修改試驗接線時,請先關閉本系統,并切斷電源。
2、串聯諧振系統支持的最高電壓為800Kv,實際能夠升到的高壓由激勵變壓器決定,請根據試驗電壓調換合適的激勵變壓器。
3、如果開機后發現變壓器發出非正常聲音,請立即關閉本系統并切斷電源,檢查變壓器接線是否正確。
4、正常“停機”采用逐步降壓停機的方式,保護停機直接快速停機,遇到緊急情況可以直接斷開空開直接關機。
5、如果自動掃頻失敗,請檢查接線或重設掃頻范圍。
6、本系統試驗電壓為峰值采樣(國標要求),如果系統顯示的高壓跟萬用表顯示的高壓差別大,請檢查“試驗參數”中的“分壓變比”是否正確填寫。
常見故障排除
通用注意事項
1.本試驗設備應由高壓試驗專業人員使用,使用前應仔細閱讀使用說明書,并經反復操作訓練。
2.操作人員應不少于2人。使用時應嚴格遵守本單位有關高壓試驗的安全作業規程。
3.為了保證試驗的安全正確,除必須熟悉本產品說明書外,還必須嚴格按國家有關標準和規程進行試驗操作。
4.各聯接線不能接錯,否則可導致試驗裝置損壞
5.本裝置使用時,輸出的是高電壓或超高電壓,必須可靠接地,注意操作安全。
常見故障原因及排除
1.自動調諧不能完成,找不到諧振點:
現象:
調諧完成后儀器提示高壓異常
原因:
回路接地不好,試驗回路接線錯誤,裝置某一儀器開路,高壓測量線短路或者開路,高壓測量紅黑線頭插反
排除方法:
1)檢查接地裝置可靠,接地連接線是否有斷開點;
2)檢查勵磁變壓器的高低壓線圈的通斷;
3)檢查每一只電抗器的通斷;
4)檢查分壓器的信號線的通斷;
5)檢查分壓器的高低壓電容臂的通斷;
6)裝置自身升壓時沒有諧振點,還需要檢查補償電容器的通斷;
如果所有部件正常,依然沒有諧振點,請和廠家聯系,不可拆卸儀器!
3 不能升壓到試驗電壓
現象:
1);改換激勵電壓到較高的電壓接頭
2)被試品部分有避雷器沒有打開連線
3)諧振點沒有找準,偏諧;
原因:
1)電抗器與試品電容量不匹配,沒有準確找到諧振點;
2)試品損耗較高,系統Q值太低;
3)勵磁變壓器高壓輸出電壓較低;
4)高壓連接線過長或沒有采用高壓防暈線
排除方法:
1)將補償電容器并接入試驗回路,加大回路電容量;
2)盡可能將多只電抗器串聯,提高回路電感量;
3)提高勵磁變壓器的輸出電壓;
4)干燥處理被試品,提高被試品的絕緣強度,減少回路的有功損耗;
5) 一般在設備較高電壓輸出時,采用高壓防暈線,或將普通高壓輸出線改為較短的連線,一般不超過5米。
《電氣裝置安裝工程電氣設備交接試驗標準》 GB50150-2006
《水輪發電機組安裝技術規范》 GB/T8564――2003
《高壓諧振試驗裝置》 DL/T 849.6—2004
《電抗器》 GB10229.88
《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規程》 DL/T596-1996
《耦合電容器和電容分壓器》 IEC358(1990)
注意所有終端的額定值:為了防止火災或電擊危險,請注意本產品的所有額定值和標記。在對本產品進行連接之前,請閱讀本產品使用說明書,以便進一步了解有關額定值的信息。
在有可疑的故障時,請勿操作:如懷疑本產品有損壞,請本公司維修人員進行檢查,切勿繼續操作。
請勿在潮濕環境下操作
請勿在易爆環境中操作
保持產品表面清潔和干燥
1.3.1 經過專業培訓,具有高壓試驗專業知識;熟悉試驗設備和試品,熟悉本規程及《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電力線路部分、熱力和機械部分)的有關部分,并經考試合格。新參加高壓試驗的實習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并經考試合格,在監護下參加指定的高壓試驗工作,但不得擔任工作負責人和監護人。高壓試驗人員對本規程應每年進行一次考試。
1.3.2 身體健康,無妨礙工作的病癥。
1.3.3 學會緊急救護法,特別要學會觸電急救法。
1.3.4 了解消防的一般知識,會使用試驗室消防設施。
1.4 高壓試驗室應具備下列安全條件:
1.4.1 高壓試驗室(場)必須有良好的接地系統,以保證高壓試驗測量準確度和人身安全。接地電阻不超過0.5Ω。試驗設備的接地點與被試設備的接地點之間應有可靠的金屬性連接。試驗室(場)內所有的金屬架構,固定的金屬安全屏蔽遮(柵)欄均必須與接地網有牢固的連接。接地點應有明顯可見的標志。為了保證接地系統始終處于完好狀態,每5年應測量一次接地電阻,測量接地點的通斷狀態,對接地線和接地點的連接進行一次檢查。
1.4.2 試驗室應保持光線充足,門窗嚴密,通風設施完備。通往試區的門與試驗電源應有聯鎖裝置,當通往試區的門打開時,應發出報警信號,并使試驗電源跳閘。戶外試驗場宜有電源開關緊急按鈕,以便在發生危急情況時可迅速切斷電源。
1.4.3 試驗室(場)內地面平整,留有符合要求、標志清晰的通道。室內布置整潔,不許隨意堆放雜物。試驗室周圍應有消防通道,并保證暢通無阻。
1.4.4 高壓試驗室應按規定設置安全遮欄、標示牌、安全信號燈及警鈴,控制室應鋪橡膠絕緣墊。
1.4.5 根據試驗室的性質和需要,配備相應的安全工器具,防毒、防射線、防燙傷的防護用品以及防爆和消防安全設施,配備應急照明電源。
1.4.6 試驗設備應保持良好狀態,發現缺陷及時處理,并應做好缺陷及處理記錄。不準試驗設備帶缺陷強行投入試驗。試驗室的高、低壓配電裝置應符合有關標準,定期維修,安全可靠。
1.5 高壓試驗室的試驗人員到發電廠、供電局或其他生產單位進行高壓試驗時,除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外,還應執行有關單位的現場規程。
1.6 高壓試驗室必須加強技術管理,建立完備的技術檔案。每次試驗對試驗全過程都應有完整、詳細的記錄,對試驗結果必須進行全面綜合分析,作出結論,并提出試驗報告。大型試驗設備的調試、運行、缺陷、維修等也應有完整的記錄。
1.7 對易燃易爆或放電后可能產生毒性物質的設備應作好防火、防爆、防毒措施。
1.8 試驗室內禁止吸煙,嚴禁煙火。
1.9 試驗人員在工作期間禁止喝酒,酒后以及情緒異常時,不得參加試驗工作。
1.10 本規程在執行中如遇有因試驗室環境條件的特殊情況,在不降低本規程安全水平的前提下,可作補充規定,但必須經本單位主管領導(總工程師)批準后執行。
1.11 任何人發現有違反本規程,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的行為時,應立即制止。
1.12 對認真遵守本規程者,應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反本規程者,應分別情況,嚴肅處理。
2 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
2.1 試驗室應有安全工作制度,主要設備均應編制安全操作規程,經本單位安全監察或技術主管部門審查,主管領導(總工程師)批準后執行。
2.2 試驗室應設立專職或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本規程及有關安全規程、安全制度的貫徹執行。在發生人身或設備事故時參加事故調查處理。
2.3 高壓試驗工作由試驗室技術負責人下達任務。進行高壓試驗時,試驗人員不得少于2人,并指定其中之一為試驗負責人。 對涉及到主要試驗設備的重要試驗項目,試驗負責人應組織編寫高壓試驗方案。方案中必須明確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方案的主要內容一般包括試驗任務、試驗時間、試驗接線、使用設備、人員名單及分工、操作步驟、安全措施、安全監護人等。試驗方案由試驗室技術負責人批準后執行。試驗方案的編寫人不得擔任試驗方案批準人。特別重要的大型試驗項目的試驗方案應經技術主管部門批準。
2.3.1 高壓試驗室技術負責人應由從事高壓試驗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工程師及以上職稱的人員擔任。
2.3.2 試驗負責人應由從事高壓試驗工作2年以上的助理工程師及以上職稱人員或技術熟練的高壓試驗工擔任。
2.3.3 試驗負責人應對試驗工作的安全全面負責。在試驗過程中,由試驗負責人統一發布操作指令。在試驗過程中,試驗負責人應始終留在現場,因故必須離開時,應指定能勝任的人員臨時代替,或暫停試驗工作。大型或危險性較大的試驗任務,根據現場的安全條件,可由試驗負責人指定專責監護人。專責監護人不得兼任試驗操作人或從事其他工作。
2.3.4 試驗負責人名單應經本單位技術主管部門批準,書面公布。
3 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
3.1 在高壓試驗區周圍,應設置遮欄,并在遮欄上懸掛適當數量的“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標示牌的標示必須朝向遮欄的外側。 在戶外試驗場進行試驗時,除設置必須的遮欄和標示牌外,應派專人監視,以防人員闖入試區。 在試驗升壓期間,任何人不得越過遮欄。
3.2 試驗中的高壓引線及試驗設備帶電部分至遮欄(含屏蔽遮欄)的距離必須大于表1和表2中的數值
3.3 當交流試驗電壓(有效值)、直流試驗電壓(最大值)高于1000kV,沖擊試驗電壓(峰值)高于2000kV時,由于放電的不規律性,有可能出現異常放電,所有人員應留在能防止異常放電危及人身安全的地帶,如控制室、觀察室或屏蔽遮欄外。不切斷電源嚴禁進入試驗區內。 屏蔽遮欄應由金屬制成,可靠接地,其高度不低于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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